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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出售加油卡?这样的羊毛不兴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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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12 09:52:47 打印 字号: | |

“8折出售加油卡,多买还能再打折”……看到这样的折扣力度,你是否心动了?但是千万要小心,低价诱惑的背后,隐藏的往往是“坑你没商量”的真实陷阱。近日,靖江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刘某以出售低价中石化加油卡等为由实施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相应罚金。

去年11月的一天中午,某船厂员工小徐浏览微信朋友圈时,一条“8折出售加油卡”的广告吸引了他的注意。心动之下,他联系了广告发布者“XX贸易”。一番交流后,小徐以8折价格向“XX贸易”购买了一张面值1000元的加油卡,并通过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向其转账800元。然而转账后,“XX贸易”却如同人间蒸发,再无音讯。而小徐和“XX贸易”线下并不认识,也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联系上此人。直到此刻,小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落入了对方的骗局中,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久后,丁先生也遭遇了同样的骗局。据他所述,自己在微信上向昵称为“XX贸易”的人支付了4000元购买低价加油卡,结果付款后不仅没收到加油卡,连售卡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刘某有重大嫌疑,遂依法立案侦查,并成功抓获刘某。

靖江法院近日对该案进行审理并查明,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刘某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组发布广告等方式,虚构其可以低价销售加油储值卡等事实,骗得包括小徐、丁先生在内等15人钱款共计4435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以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提醒


在网络交易日益普及的今天,诈骗手段也日益翻新,让人防不胜防。面对低价诱惑,消费者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轻信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轻易转账给陌生人。在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前,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卖家身份和商品信息,避免因一时的贪便宜而落入诈骗的圈套。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应立即停止所有交易行为,保存好相关证据,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



小贴士

中国石化自2018年起已全面取消全国范围内的充值卡购卡优惠活动,中国石化充值卡均按照原值或原面额销售。中国石化官网网上营业厅是唯一官方授权的网上销售渠道。此外,中国石化线下售卡充值网点均分布在中国石化系统加油站,未授权任何其他网点或个人开展售卡充值活动。并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个人实名单卡可用余额不得超过5000元;不记名卡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



 
责任编辑:靖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