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通知公告
江苏镭博激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12-08 22:26:11 打印 字号: | |

江 苏 省 靖 江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已受理江苏镭博激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镭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靖江市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和管理的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本院决定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

企业基本情况:镭博公司于2020年1月9日经靖江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设立,住所地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公兴河北路9号。执行过程中,本院依职权对镭博公司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仅有设备若干和苏M5G855江淮汽车一辆,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另,镭博公司在全省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行完毕案件共7件,未执行到位标的合计为1891051.05元。另,2022年8月24日,本院作出(2022)苏1282民初34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查封了镭博公司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公兴河北路9号厂房内的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

报名条件:一、报名机构限于江苏省范围内的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及具备破产管理人资格个人;二、有一定破产管理工作经验;三、2020年、2021年度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四、2020年、2021年度在本院未有被指定管理人后又弃权的情况;五、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六、参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含联合报名体)已是靖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或已经申请成为临时会员,否则,视为放弃参加管理人选任。

报名方式:有意成为本案破产管理人的,请于2022年12月14日下午5时前(收到时间)向本院立案庭鉴定部门顾敏提交书面的《破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式二份及PDF格式电子光盘。该《方案》应提供接收相关信息的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送达地址。

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可以联合报名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选任,联合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原则上不超过两家,且为不同类型中介机构或个人。

所有提交《方案》并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均参加摇号选任程序,确定一名首选成员,一名备选成员。申报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委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到达本院摇号室参加摇号选任,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选任。如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现场摇号的,可以书面申请参加视频摇号,由本院决定是否准许。



二○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联系人:顾敏

联系电话:0523-84993756

送达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5号靖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鉴定部门

监督电话:0523-84993939



 
责任编辑:靖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