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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鑫车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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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0-31 15:01:30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江苏华鑫车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我院管辖。根据《靖江市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和管理的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本院决定由评审工作小组对工作方案进行评分,确定入围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并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

企业基本情况:华鑫公司住所地靖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桥路2号港城大厦,成立日期为2016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冯万琼。华鑫公司在本院作为被执行人共有3件未执行完毕案件,标的额为178万元。另经查询,江苏华鑫车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靖江市斜桥镇康桥路东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17)靖江不动产权第0016889号]。

报名条件:一、报名机构限于江苏省范围内的各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及具备破产管理人资格个人;二、有一定破产管理工作经验;三、2020年、2021年度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四、2020年、2021年度在本院未有被指定管理人后又弃权的情况;五、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六、参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含联合报名体)已是靖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或已经申请成为临时会员,否则,视为放弃参加管理人选任。

报名方式:有意成为本案破产管理人的,请于2022年11月7日下午5时前(收到时间)向本院立案庭鉴定部门提交书面的《破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式八份及PDF格式电子光盘。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申报人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报价方案、在办破产案件数量和进程等;接收相关信息的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送达地址。

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可以联合报名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选任,联合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原则上不超过两家,且为不同类型中介机构或个人。

本院将组成管理人选任评审工作小组,对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提交的《方案》进行评审打分,遴选出前五名参加摇号,确定一名首选管理人,一名备选管理人。申报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委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到达本院摇号室参加摇号选任,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选任。如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现场摇号的,可以书面申请参加视频摇号,由本院决定是否准许。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顾敏

联系电话:0523-84993756

送达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5号靖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鉴定部门    

监督电话:0523-84993939


 
责任编辑:靖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