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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陪审员自动免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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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0-25 16:41:02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法发【2019】12号)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

靖江市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0月26日依法任命的我院80名人民陪审员至2022年10月25日任期已届满,上述同志的人民陪审员职务自2022年10月25日自动免除。具体名单如下:

马正江、王乔林、王森红、毛红萍、毛银凤、叶  红、田惠芬、史晓俊、冯  晨、吉锦文、朱  辉、朱方剑、朱红梅、朱灿根、刘  燕、刘红芳、刘林芳、刘金芬、刘泽伟、刘复林、刘桂兴、孙  菁、严浩彬、苏竹韵、李  斌、肖云海、何灿芬、沙亚君、沈  凯、沈  勇、沈小平、沈云燕、宋秀萍、张  丹、张  萍、张  燕、张红专、张志刚、张金荣、张祥富、张煜晗、陈  亮、陈  涛、陈  彬、陈永圣、陈网平、陈红霞、陈国法、邵有松、罗  宁、罗靖宏、郑钰凡、项桂如、赵云霞、赵建华、姜允杰、耿丽萍、夏冬梅、夏汉兴、夏旭阳、顾  剑、顾小娟、顾亚丹、顾俊杰、钱  霞、钱建朝、徐  明、徐  钰、徐  群、徐  霞、徐大双、徐小琪、徐卫明、徐纪成、殷利亭、高  婕、龚建军、蓝  梅、缪镜清、瞿轶昆。

现予以公告。

                 靖江市人民法院

靖江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靖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