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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金都保龄球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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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06 17:04:04 打印 字号: | |

苏 省 靖 江 市 人 民 法 院

 告

 

本院已受理靖江金都保龄球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根据《靖江市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和管理的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本院决定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

企业基本情况:1997年8月5日,江苏省物资集团总公司、江苏省基建物资总公司出资100万元设立靖江金都保龄球有限公司。2001年8月20日,靖江金都保龄球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但至今没有成立清算组进行自行清算, 江苏省物资集团总公司以此为由申请对其强制清算

报名条件:一、报名机构限于江苏省范围内的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及具备破产管理人资格个人;二、有一定破产管理工作经验;三、2020年、2021年度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四、2020年、2021年度在本院未有被指定管理人后又弃权的情况;五、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六、参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含联合报名体)已是靖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或已经申请成为临时会员,否则,视为放弃参加管理人选任。

报名方式:有意成为本案清算组成员的,请于2022年元月12日下午5时前(收到时间)向本院立案庭鉴定部门提交书面的《破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式二份及PDF格式电子光盘。该《方案》应提供接收相关信息的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送达地址。

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可以联合报名参与本案清算组成员的选任,联合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原则上不超过两家,且为不同类型中介机构或个人。

所有提交《方案》并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均参加摇号选任程序,确定一名首选成员,一名备选成员。申报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委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到达本院摇号室参加摇号选任,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选任。

  

 

○二二年元月六日   

 

 

联系人:顾敏

联系电话:0523-84993756

送达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5号靖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鉴定部门    

监督电话:0523-84993939


 
责任编辑:靖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