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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出台作风建设“十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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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2-30 17:41:28 打印 字号: | |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日前,市纪委下发《中共泰州市纪委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的通知》,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节日腐败”,确保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改作风树新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严格遵守“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

严禁收送烟酒、礼品礼金、购物卡券、电子红包等;

严禁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严禁违规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租车私用;

严禁公款旅游、违规出入境;

严禁婚丧喜庆操办奢靡铺张、借机敛财;

严禁在节假日值班或工作期间饮酒;

严禁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扰乱防疫秩序。




 
责任编辑:靖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