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靖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确保2021年下半年靖江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录组织实施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现就公开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时间及考试疫情防控等事项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知悉。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笔试时间:11月13日上午 08:30--10:00
机试时间:11月13日上午 10:30--12:00
考试地点:靖江市滨江学校行政楼二楼教室1、教室2
二、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1日8:00--13日8: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7天内(11月5日起)考生应如实记录每天体温及健康状况,并在考前签订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见附件)、提交健康情况记录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时须提供承诺书和记录表。承诺书可在江苏法院网(网址:http://www.jsfy.gov.cn)—“工作公告”栏或靖江法院官网(网址:http:// jjsfy.chinacourt.gov.cn/)本公告的附件链接下载,健康记录表自行制作填写。
(二)考试当天请考生提前40分钟入场(7:50分开始入场检查),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并提交了承诺书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注意:泰州以外考生及14日内有泰州以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服从现场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报考法院及时报告,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现场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六)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服从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靖江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11月6日
附件: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
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
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请如实填报下列情况,在相应的“□”内打“√”: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1、您近7日内体温监测结果是否<37.3度?
是 □ 否 □
2、您近7日内是否出现发烧、咳嗽、胸闷等症状?
是 □ 否 □
3、与您同住的人员近7日内是否出现发烧、咳嗽、胸闷等症?
是 □ 否 □
4、您是否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
是 □ 否 □
5、您是否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的低风险区域?
是 □ 否 □
6、您是否14天内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有密切接触史?
是 □ 否 □
7、您是否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
是 □ 否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填写均真实、完整、准确。本人已知悉2021年下半年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公告中的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愿承担相应后果,接受有关处理。
考生签名:
2021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