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江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在被告张某的病榻前成功调解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被告张某向某银行申请办理贷记卡,该银行经审核后为张某开立账户,制作卡片,被告自激活使用后,至2020年11月17日止,共欠透支款7800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被告因患病手脚畸形,长期卧床不起,无法下地行走。考虑到被告到庭应诉确有困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被告家中。
在被告张某的病榻前,承办法官对张某进行了耐心的释法,张某也表示希望与原告进行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经过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这次病榻前的调解,是靖江法院清破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强化司法便民措施的一个缩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抓起。一直以来,靖江法院清破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特别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清破庭立足本职工作,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上门调解、实地走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法院与群众之间架起“心”的桥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