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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开展管理人业务培训 助力提升履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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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5-27 10:27:40 打印 字号: | |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靖江法院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情怀。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庭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执转破”路径,对于其中符合条件的“执转破”的案件,真正做到“能移尽移,应立尽立”,使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截止目前,靖江法院共裁定受理无产可破“执转破”案件42件,并从靖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中选定了42家担任公益管理人。

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管理人履职能力建设是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的重要环节,是影响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因素经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公益管理人缺乏经验,其中7家从未有破产办案经验。鉴此,靖江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于2021年5月26日下午专门开展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总共33家管理人中的50多名工作人员参与了培训。

会上,副庭长黄建明以“如何高效推进简易破产案件办理和管理人尽职履责”为主题,紧密结合管理人履职需求、司法实践案例,从“无产可破”案件为何应当受理、重点破产法律法规学习、破产案件办理程序要求、如何拓宽办案思路、合理利用执行程序中有效内容、债务人财务资料接管、财产状况调查、应收债权清收、追缴股东出资、破产工作时间节点把握等十余个重点环节,逐一进行分析讲解,并与管理人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此次培训交流,有力提升了管理人履职效能,有助于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市场化、法制化、常态化。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梅岭十分重视破产审判工作,他指出破产工作具有极强的综合性和专业性,需要破产管理人不断学习,以过硬的专业能力应对实践提出的要求。希望各位破产从业者秉持专业为本的精神,保持学习常态化,促进我市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靖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