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江法院斜桥法庭法官助理仇志泉、卢攀主动上门,为两名年逾古稀的老人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避免了老人来回奔波之累,用实际行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落到实处。
原、被告均已是古稀之年的老人,再婚已逾15载,未共同生育子女。原告因为脑出血中风已经成为了植物人,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与前妻生育的女儿姚某作为监护人。姚某诉称,原告本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被告未尽到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对原告不管不顾,原、被告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法院判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原、被告均已年龄较大,且原告已经中风住院,秉着司法为民的理念,斜桥法庭法官助理仇志泉、卢攀决定主动上门为两位老人提供诉讼服务。法官助理分别前往原、被告处实地了解情况,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均表示出离婚意愿。法庭最终尊重双方意愿,组织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针对老年群体诉讼难问题,斜桥法庭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主动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力求为老年群体提供更加贴心、便捷的诉讼服务,让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下一步靖江法院斜桥法庭将继续深入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审判工作相结合,主动深入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的诉讼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