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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靖江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农村一线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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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4-27 16:35: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靖江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传承马锡五精神,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农村实地了解案情,为妥善化解纠纷奠定了基础。

这是一起保险纠纷案件,原告为姐弟俩,被告为某保险公司,两原告诉称他们很小的时候就父母双亡,两原告与小弟三人相依为命,成年后小弟一直未能成家,年逾六旬仍与兄长一起生活,不幸的是某天小弟在工作单位门口突然摔倒,经抢救无效去世,因其所在工作单位投保过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两原告据此向保险公司理赔,然遭到了保险公司拒绝,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两原告均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且居住在较偏远的乡镇,往返法院路途较远,故案件首次听证时两原告本人均未能到庭,致部分事实无法查明。

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是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干警们内心不变的信仰和永恒的追求,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同时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法官助理何成龙、书记员张颖学习并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变坐堂办案为上门调查,主动下农村到原告家中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案情。

这样的变故给年迈的两原告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法官助理何成龙一边安慰原告,一边引导其陈述事实经过。在了解完基本案件情况后,何成龙向原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讲解,并更进一步趁热打铁做起了调解工作。通过面对面一个多小时的交流,原告情绪稍稍稳定后,也提出希望法院能视案件情况多帮做调解工作,以期纠纷能得到妥善解决。

学习并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是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在队伍教育整顿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生动实践。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学习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中“为民、利民、便民”的基本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的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一刻也离不开群众”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主要特点有:1.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2.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3.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4.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公正。“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当时广大老百姓所接受和推崇,并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影响着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构造,其中许多具体原则和做法被直接运用于新中国的民事诉讼制度。】


 
责任编辑:靖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