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靖 江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根据债权人黄若虚等18人的申请,受理了债务人江苏绿涛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性遴选+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
企业基本情况:江苏绿涛食品有限公司于1993年6月29日经靖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住所地位于靖江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新江平路9号,注册资本91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于正江。现江苏绿涛食品有限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报名条件:一、报名机构限于江苏省范围内的各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及具备破产管理人资格的个人;二、有一定破产管理工作经验;三、近5年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三、2018年、2019年在本院未有被指定管理人后又弃权的情况;四、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
报名方式:有意成为本案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请于2020年3月4日下午5时前(注:收到时间)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的《破产清算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式八份。该《方案》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申报人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报价方案、在办破产案件数量和进程等。
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可以两家联合报名参与本案破产清算管理人的选任,并通过拟委派管理人团队负责人所属的中介机构统一提交《方案》。
本院将组成管理人选任评审工作小组,对所提交的《方案》进行评审打分,遴选出前五名参加随机摇号,确定一名破产管理人,一名备选管理人。申报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委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参加摇号选任,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选任。
靖江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鞠秋平
联系电话:0523-84993756
送达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5号靖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监督电话:0523-84993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