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靖 江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苏1282民监95号
张卫东: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徐军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苏1282民监9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孤山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二O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