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靖江市人民法院空调维保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期限:
1、项目概况:靖江市人民法院空调维保项目
2、项目内容:为保证靖江市人民法院的中央空调正常运行,给内部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提供更好的工作生活办事环境,拟对法院内部的中央空调进行维护保养。
3、服务期限:叁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具备中央空调&通风设备授权的指定维修店(提供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提供材料: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有材料参加报名,材料要求须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二份)必须盖公章且装订成册,以备留存,否则不接受报名!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六、项目预算:5万元/年。
七、付款方式:维保费用在考核合格后每半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次在合同期满后无异议半个月内支付。
八、报名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地点:靖江市体育中心综合楼3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768613111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14:30。
3、开标时间:2020年1月17日 14:30。
4、开标地点:靖江市人民法院7楼会议室。
九、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