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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法院有效贯彻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获省高院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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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1-02 10:56:03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0月18日,南京环资法庭在靖江法院开庭审理“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并于10月24日宣判。中央电视台牵头组织了人民网、新华网等全国40多家新媒体在靖江法院同步进行庭审直播,17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

靖江法院作为环境资源案件非集中管辖法院,有效贯彻全省环境资源审判“9+1”跨区域审判工作协作机制,紧扣“联动”环节,在审判场所、庭审安全、后勤保障等多个方面为南京环资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协作保障,同时协助央视等国家媒体做好宣传报道,营造长江大保护的舆论氛围。

2019年12月13日,江苏省高院发文,对靖江法院有效落实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审判工作协作机制予以通报表扬。

2019年12月31日,江苏省高院再次发文,通报表扬一批贯彻落实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成效突出的法院和贯彻落实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积极有效的法院,靖江法院名列其中。


 
责任编辑:靖江法院